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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诺亚接收人事档案
电话:13739757678 | 发布时间:2014/3/28 | 浏览次数:
一、业务名称:石家庄诺亚接收人事档案 二、服务对象(范围): 单位及个人委托存档人员
三、政策依据
1、《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通知组通字【1991】13号
2、《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
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
四、所需证件及材料:
1、单位委托:委托存档单位开具的接收证明、本人身份证、档案
2、个人委托:本人身份证、档案
五、办事流程及注意事项:
1、携带身份证来我中心档案办公前台开具拟调函(单位委托存档的人员需提供单位接收证明);
2、凭拟调函将档案由原档案存放地取出,交由我中心工作人员审查档案中材料是否齐全;
3、档案材料齐全的,我中心开具《人才流动商调函》,转档人员凭《人才流动商调函》回原档案存放地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原档案存放地在石家庄市外的,需同时办理人事档案跨市、县流动审批手续;
4、持档案和相关材料交我中心办理存档手续,个人委托存档的签订《个人委托代管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合同书》;单位委托存档的签订《单位委托代管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合同书》。
六、收费标准:
《关于调整我省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1】39号
七、告知方式及时间:
材料齐全、完备的,随到随办,即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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