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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公积金提取金额
电话:13739757678 | 发布时间:2015/3/18 | 浏览次数:

   (一)职工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提取购房合同签定之日或批准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之日以前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整取到百元,但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费用。

 

        (二)职工因偿还购房贷款提取的,在还贷期内,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间隔12个月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期间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发生2期逾期还款的,在还清贷款本息之前,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每人至少留存一年还贷额;连续发生3期以上逾期还款的,在还清贷款本息之前,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贷人不得再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职工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患者本人自付的医疗费用。
 

       (四)职工因纳入城镇低保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每三个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整取到百元。
 

        (五)职工因离退休、死亡、出境定居等原因提取的,可提取职工账户内的全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