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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办理企业调入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电话:13739757678 | 发布时间:2018/4/18 | 浏览次数:

 办理企业调入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1、企业参保人员,调入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我局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养老保险手册;
(2)填写《参保缴费凭证申领及信息核对表》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居民户口本复印件;
(5)机关事业单位的调令或增人计划卡复印件
2、我局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核对缴费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3、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我局在收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须完成以下手续:
(1)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2)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3)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将有关信息保留备份。
(4)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发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