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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党费怎样缴纳及预备期党员如何办理转正?
电话:13739757678 | 发布时间:2013/7/11 | 浏览次数:

 如何办理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党费怎样缴纳及预备期党员如何办理转正?

  毕业生档案转至省人才托管,其本人的党组织关系亦转至“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流动人员党委”,党组织关系转至省人才中心的同时,根据原缴费时间,继续按月准时缴纳党费,不能按月缴纳的也可每季度缴纳一次。
  缴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以档案工资为计算基数)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缴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缴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缴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缴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缴纳3%。
  中共预备党员接近预备期满需要转正的,本人要写出书面转正申请(1份)、工作思想汇报(2份)、现工作单位出具现实表现证明(1份),距转正期一个月将上述材料交至省人才中心流动人员党委批准,即可转为中共正式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