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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工如受工伤用工单位要担责
电话:13739757678 | 发布时间:2013/8/19 | 浏览次数:

 派遣工如受工伤用工单位要担责

  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征求意见稿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发生工伤的,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申请主体处理工伤认定等事宜,用工单位协助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北京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用工单位协助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等说法,应该是个明显的进步。

  据介绍,基层人社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有时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发生工伤后,会遇到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均没有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问题。一些案例中还出现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互相推诿责任,受到工伤的被派遣劳动者最终只得诉诸法律,通过法院裁决,来维护自身权益。而这,无疑会增加劳动者的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