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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电话:13739757678 | 发布时间:2018/6/20 | 浏览次数:

 2015年4月17日以后,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在本市或子女工作地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其父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供资料如下:需提供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户口本,或出生证、独生子女证、户口迁移证明等)、未婚声明;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款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及契税发票)原件及提取职工银行卡复印件交由原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或本人就近到我中心各辖区管理部前台业务窗口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时间及金额: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购房合同签订日或房屋所有权证出证日前账户余额,家庭提取金额不超过已付购房款总额,取整到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