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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工伤报销注意事项
电话:13739757678 | 发布时间:2013/7/31 | 浏览次数:

 一、发生工伤事故后,需在8小时内报我公司(如遇休息日可延后,次日上班必须上报),提供受伤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受伤时间、地点、受伤详细经过、隶属什么部门(具体做什么工作)、必须在工伤定点医院就医、压身份证住院(以防信息错误)。

二、如果是小工伤1000元以下需提供:受伤部位照张照片1张、整体照1张。应工伤科要求,受伤员工需到裕华区工伤处报到。
三.如在外地发生工伤,情况紧急可就近到工伤定点医院治疗, 7日内必须转到石家庄工伤定点医院治疗。
工伤认定所需资料:(申请工伤认定在30日内把资料送到我公司);
1、工伤定点医院的诊断书(及复印件盖贵单位公章)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2个证人证言A4纸,证人身份证复印件(用黑色碳素笔写)签字按手印(盖贵单位公章)
4、单位排班表(盖贵单位公章)
5、员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若和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需交通事故认定书
7、病历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8、工伤认定申请表(员工本人需签字)
四、工伤认定后报销需要准备资料如下:
1、工伤认定书;
2、2张一寸照片;
3、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票据(附明细)必须是原件;(所有票据及明细右上角盖单位公章,法人,经办人,本人签字)
5、门诊病历和出院记录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6、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7、《石家庄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表》(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