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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的天数是多少?
电话:13739757678 | 发布时间:2013/8/2 | 浏览次数: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的天数是多少?
答: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的天数为:
  (一)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20天;
  (二)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30天;
  (三)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的42天;
  (四)怀孕满6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90天
  (五)顺娩98天(其中分娩前休假15天);
  (六)难产(胎头吸引、产钳助产)或剖宫产的增加15天;
  (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八)已婚妇女24周岁及以上第一次生育的增加45天;
  (九)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2天;
  (十)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3天;
  (十一)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
  (十二)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