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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补缴中断的生育保险费?
电话:13739757678 | 发布时间:2013/8/2 | 浏览次数:

  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补缴中断的生育保险费?
答: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中断缴费期间,停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中断缴费在3个月及以内的,按规定补缴生育保险费及滞纳金,补缴后可连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欠费超过3个月的,恢复缴费时应补缴以往全部欠缴的生育保险费及滞纳金,欠费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