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代缴:史经理
手机:13739757678
座机:0311-88868828
人事代理:杨经理
手机:13739755789
座机:0311-88868828
电子邮箱:940409567@qq.com
公司名称: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发布 >> 建档招工  建档招工联系电话:13739757678
石家庄毕业生关于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
电话:13739757678 | 发布时间:2014/3/13 | 浏览次数:

 关于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

毕业生在就业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由于部分毕业生对二者缺乏了解与认识,时有法律纠纷或诸多不便发生。因此,提醒毕业生朋友要正确对待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
    (一)《就业协议书》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的,表达三方的意愿,是毕业生办理户口档案迁转等就业手续,并由学生身份转变为工作人员身份(过去所称的干部身份)的重要凭证,一般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后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的协议,其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具体劳动纪律、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内容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前,要搞清用人单位的性质及用人方式等,单位是否有独立人事管理权限,能否为毕业生办理落户、转递档案及社会保险等手续,是单位办理还是通过人才市场进行人事代理办理;是哪一种用人方式,正式编制内录用、聘用合同制、临时聘用或派遣制等,以便毕业后及早与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一经签订,都将产生法律效力。但一般是签订就业协议在前,签订劳动合同在后,劳动关系以劳动合同为准。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部分毕业生在两年的择业期内,没有签订《就业协议书》而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存在,所带来的后果是相当于放弃了毕业生的身份的就业,如同社会上一般性招工,为日后身份的确定、人才的流动、职称的评定、退休手续的办理带来不便。如果用人单位不具有独立的人事管理权限,可以将自己的人事档案关系委托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进行人事代理,保留自己的身份,之后,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自己的人事关系与劳动关系分离并存,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