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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能够取公积金还房贷吗?如果能取,要什么资料?能够取多少?
电话:13739757678 | 发布时间:2018/10/11 | 浏览次数: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并偿还购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首次可以按购房的名义申请提取购房合同签定之日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之日以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整取到百元,提取额之和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已付房款;在还贷期内可以按还贷的名义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还贷的名义申请提取公积金时,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间隔还款12个月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期间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首次以购房的名义申请提取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收据;因偿还银行商业贷款再次提取时,需提供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以上材料原件及提取职工银行卡复印件交由职工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或本人就近到我中心各辖区管理部前台业务窗口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业务。购房人或借款人办理提取时,不再提供配偶身份证和婚姻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