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代缴:史经理 |
廊坊新建人事档案、人事档案怎样接收
电话:13739757678 | 发布时间:2019/5/15 | 浏览次数:
禁止强行清退档案。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现已保管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除因用人单位或本人申请档案转递外,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清退。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八、档案接收对象和范围。对用人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的同级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对个人委托存档的,按照本人自愿选择,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 九、实行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在接收档案时,对缺少的档案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得以缺少材料为由拒收档案。相关机构办理流动人员社保、退休等手续时,可由本人提供其他材料作为佐证,不得以档案缺少材料为由设置障碍,拖延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