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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怎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电话:13739757678 | 发布时间:2018/5/31 | 浏览次数:

 一、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在2017年5月4日之前商业贷款购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办理之后,可以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过程中主贷人不可以变更;且转贷时房屋所有权证必需具备, 否则无法办理房屋他项权抵押手续。二、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至我中心信贷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下列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核对原件): 1、贷款申请审批表2 份; 2、房产查询证明 家庭成员各1 份; 3、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夫妻双方各1 份; 4、工资收入证明 夫妻双方各2份,最近半年工资流水各1 份; 5、身份证复印件 主申请人2 份,配偶2份; 6、户口本复印件 夫妻双方各2份; 7、结婚证复印件2份,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2份; 8、贷款受理银行储蓄卡复印件1 份; 9、异地缴存职工提供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1 份。 10、《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2份、原《借款合同》复印件2份;商贷余额对账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1-5年期(含)年利率:2.75%,6-30年期年利率:3.25% 。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为家庭第二套住房的,个人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1-5年期年利率3.025%,6-30年期年利率3.575%)。四、到市中心二楼个贷中心(新石北路36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