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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险一金代缴:史经理 ![]() ![]() ![]() ![]() |
![]()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信用的修复
电话:13739757678 | 发布时间:2018/6/7 | 浏览次数:
信用的修复 第十六条 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自我纠错、主动自新机制,鼓励有失信行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和业务关联单位主动修复信用。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和业务关联单位失信行为整改完毕的,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信用修复,管理中心可视情况缩短惩戒期限或者免予相关惩戒。
第十七条 管理中心应当对失信行为黑名单实施动态管理。
被纳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管理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和业务关联单位,在惩戒期内将失信行为整改完毕的,管理中心应当在惩戒期限结束后删除其失信行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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