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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企业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是怎样的
电话:13739757678 | 发布时间:2018/12/17 |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设区城市应当根据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筹兼顾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有调整,原则上一年申请调整一次,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如不调整,可仍执行原缴存比例。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是单位12%和个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