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代缴:史经理 |
住房公积金允许支取范围
电话:13739757678 | 发布时间:2013/5/8 | 浏览次数:
住房公积金允许支取范围
1、 购买自住住房的
2、 建造就、翻建自住住房的
3、 大修自住住房的
4、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 特困职工并租房居住的
6、 离休、退休的
7、 出境定居的
8、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 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2、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3、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帐户两年后仍未就业的
1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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