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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终止妊娠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电话:13739757678 | 发布时间:2013/8/2 | 浏览次数:

 女职工终止妊娠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凭参保女职工生育证向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备案而终止妊娠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已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失败(含上环自动脱落等)3个月内而终止妊娠,持街道计生部门或计生部门授权的用人单位出具的节育措施证明,到市医保中心申报,终止妊娠待遇不需备案,因有生理反应等原因不能采取长效节育措施3个月内终止妊娠的,应出具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计策部门提供的职工本人节育措施证明,应先向市医保中心备案后才能报销,女职工流产及急诊(提供诊断证明)不需向市医保中心备案。女职要怀孕3个月以上终止妊娠未向市医保中心备案一般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