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代缴:史经理
手机:13739757678
座机:0311-88868828
人事代理:杨经理
手机:13739755789
座机:0311-88868828
电子邮箱:940409567@qq.com
公司名称: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发布 >> 保险代缴  保险代缴联系电话:13739757678
不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电话:13739757678 | 发布时间:2013/8/2 | 浏览次数:

 不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答:根据2010年12月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