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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应如何处理?
电话:13739757678 | 发布时间:2013/8/2 | 浏览次数: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石政办发【2011】15号)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生育保险基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