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代缴:史经理 手机:13739757678 座机:0311-88868828人事代理:杨经理 手机:13739755789座机:0311-88868828电子邮箱:940409567@qq.com公司名称: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一、含义 失业保险是为劳动者在其失去工作、无生活来源时,提供基本生活费保障,促进其再就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都可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 三、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等情形。 四、失业保险缴纳的基数和比例: (1)基数:以上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300%-60%为缴费基数; (2)比例:失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1%缴纳,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 五、失业保险金的构成: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2)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3)财政补贴; (4)依法纳入失业保障基金的其他资金。 六、领取失业金所需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3张; (2)1寸照片2张; (3)失业金申领登记表2张(在公司领取); (4)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5)提供其缴纳失业保险期间的劳动合同。 (6)已做中断的医保卡; (7)大中专以上学历的需要提供其人事档案。 七、失业保险的待遇: (1)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月的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满5年的,按每年增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增发月数。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的70%至90%。 八、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九、罚则 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十、我公司申报失业保险时间和编号: (1)申报时间:每月25日至下月5日之间去裕华区社保局办理。 (2)失业编号:060204034 十一、其他事项: (1)失业金领取后,其档案会自动打到失业局; (2)缴费基数调整时间:每年6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