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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基本医保基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电话:13739757678 | 发布时间:2014/3/5 | 浏览次数:
 基本医保基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的8%缴纳;在岗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低于本市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以本市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基数缴纳基本医保费;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高于本市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以本人实际工资总额作基数缴纳基本医保费。灵活就业人员以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缴纳基本医保费。个体经济组织以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基本医保费缴费基数。基本医保费按月缴纳。参保职工从缴纳基本医保费的下月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职工缴纳基本医保费的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本市2000年6月30日基本医保制度实施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职工缴纳基本医保费的最低年限(以下简称最低缴费年限)为:女满25年,男满30年。在此基础上,灵活就业人员最低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0年。本人符合参保条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应按参保时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欠缴的基本医保费。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从2000年7月开始补缴。
 
    职工退休时,缴纳基本医保费的年限达不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应以本市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由用人单位按8%的费率为其继续缴纳基本医保费,直至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个人不缴纳基本医保费;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时,缴纳基本医保费达不到最低缴费年限和最低实际缴费年限的,个人应按8%的费率一次性补缴至最低缴费年限和最低实际缴费年限。否则,终止其基本医保待遇,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发给本人。    
 
    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保费,通过市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缴纳。在缴费前,应凭本人身份证、《石家庄市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银行开户通知书》,到市商业银行办理委托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