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代缴:史经理
手机:13739757678
座机:0311-88868828
人事代理:杨经理
手机:13739755789
座机:0311-88868828
电子邮箱:940409567@qq.com
公司名称: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发布 >> 档案托管、代办  档案托管、代办联系电话:13739757678
人才市场人事档案查(借)阅流程-石家庄
电话:13739757678 | 发布时间:2018/11/27 | 浏览次数:

 一、服务对象

1、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国家机关或公证机构因侦查、审理或公证需要查阅有关人员的档案。
2、设立党委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考察、任免、聘任、调动、入党(团)、参军、出国等工作需要查阅有关人员的档案。
二、所需材料
1、查(借)阅档案介绍信(介绍信上由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总支公章,注明阅档人姓名、人数、政治面貌、阅档原因及所查(借)阅档案人姓名);
2、两名中共党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被查(借)阅人身份证;
3、被查(借)阅档案在单位户下存放的,其他单位查(借)阅,需委托存档单位出具同意查(借)阅档案的介绍信。
三、注意事项
1、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过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2、借用档案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如超过借用期仍未使用完毕的,借用单位应提前以组织名义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出示需延期使用的信函,经档案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续借,续期不超过7天。
3、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