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代缴:史经理
手机:13739757678
座机:0311-88868828
人事代理:杨经理
手机:13739755789
座机:0311-88868828
电子邮箱:940409567@qq.com
公司名称: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发布 >> 档案托管、代办  档案托管、代办联系电话:13739757678
石家庄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落户
电话:13739757678 | 发布时间:2013/4/19 | 浏览次数:

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1、通过我人才中心代理部门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   
(1)省、市“毕分办”就业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将户口落入我人才中心,登记为集体户口
2、通过省、市“毕分办”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地派出所凭:   
(1)就业派遣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5)居民身份证。   
    户口在生源地的,凭生源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及以上证件证明,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报分、县(市)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3、对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同一城市(镇)就业的,毕业生凭:   
(1)集体户口页、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接收单位证明。   
(4)落户亲朋家庭户口簿。   
    由落户地派出所核实上述证明材料,在接收单位证明上签署“同意落户”意见后,直接回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